关于独流入海丽水市大溪治理补充工程(丽水城区出险段应急闭合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062019年12月19日,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自主进行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周韦 15024402204
附件:
1、独流入海丽水市大溪治理补充工程(丽水城区出险段应急闭合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独流入海丽水市大溪治理补充工程(丽水城区出险段应急闭合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独流入海丽水市大溪治理补充工程(丽水城区出险段应急闭合工程)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