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1
2020年9月10日,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规定,自主进行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联系方式:周伟芳 13695775895
附件:
1、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