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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兰江至女埠段)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9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兰溪市“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兰江至女埠段)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兰溪市“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兰江至女埠段)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主要是对金角许埠片、童家埠片部分堤防进行综合提升,涉及堤防长度3.85km,其中堤身断面培厚约1.75km、堤顶道路(防汛通道)拓宽改造约2.10km,迎水面增设悬挑平台约1.75km,同时改造毕家水闸以贯通防汛通道。

工程任务:以提升防洪安全度、保证防汛抢险道路畅通安全为主,兼顾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

工程总投资6374万元(可研),施工总工期12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兰江(金角大桥~毕家水闸)、浒溪(与兰江交汇口);

声环境、大气环境:项目区周边及施工道路两侧居民包括许埠村、倪家、童家埠、毕家村;

生态环境:兰江(金角大桥~毕家水闸)、浒溪(与兰江交汇口)本项目建设内容均位于原有堤防基础之上,不改变原有堤防位置,迎水面堤脚线未发生改动,不涉及河道水系占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将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些影响具有临时性,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长远影响;施工临时占地2.93hm2;施工物料的运输会给沿线交通带来新的压力,增加交通拥堵的概率;附近村庄居民区多集中分布在道路两侧,施工车辆进出与附近村民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属于现有堤防综合提升工程,不涉及拦、截河流水系,不改变兰江、浒溪等地表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增加当地现有污染源强,不会对当地的水生生态与陆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完善金角许埠片、童家埠片堤防的防洪闭合圈,属于弱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对砼拌和系统、汽车与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生活废水尽可能利用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优质设备采取隔音措施;多粉尘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报废机械等联系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

运营期主要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运行设施,不涉及拦、截河流水系,不改变兰江、浒溪等地表径流的时空分布,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增加当地现有污染源强,不会对当地的水生生态与陆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导向,符合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工程的防洪效益、生态景观效益、社会效益突出。虽然工程在施工期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相关环境标准,严格实施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便可以使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应减免,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从环保角度来讲,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询报告文档的方式和途径

兰溪市“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兰江至女埠段)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文本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AgB-VMO2kAk5zh03vViEg提取码:ZDWP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兰溪市相关部门及兰溪市兰江街道、许埠村、倪家、童家埠、毕家村等可能受影响的人群、单位或团体。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https://pan.baidu.com/s/1AAgB-VMO2kAk5zh03vViEg(提取码:ZDWP),有需要的公众可自行下载填写。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报告公示时间内通过向环评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环保部门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兰溪市丰源原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人:严总  电话:0579-88899082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  电话:0571-87422809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当地环保部门)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2022610~2022年6月24日(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

 

发布单位:兰溪市丰源原水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