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5/11/16
我院于2015年11月编制完成了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维护公众自身环境权益和有利于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位于余姚市梁弄镇和上虞区永和镇、丰惠镇,治理范围主要为四明湖水库下游至姚江汇合口段河道,河道整治长度4.55km(其中拓宽原河道2.90km、新开河道1.65km)、新建两岸堤防8.7km,闸(站)工程8座(其中新建闸站2座、泵站2座、节制闸4座)、桥梁14座(其中跨河桥梁7座,平行桥7座)、涵管4座等。
公示期限: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页尾附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单位咨询相关信息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环境保护部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571-28869151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574-62719446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575-82129018
建设单位:
上虞区舜农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彭 妍0575-82212609
余姚市四明湖水库管理局,联系人:赵旭波0574-62360841
评价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联系人:李波 0571-86827222
电子信箱:86070311@163.com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5年11月16日